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见完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,善审慎监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穿透式监管、强化公司治理 、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 。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弥补监管短板 、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提高罚款幅度。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以消除监管空白、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 ,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
,聚焦突出问题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功能监管、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
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持续监管为主线
,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 ,风险管理、将保险机构的股东
、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体系协调统一 ,
来源
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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